阿克苏塔什艾日克镇公开招引新型农业农村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实基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助力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塔什艾日克镇面向社会公开招引新型农业农村人才(以下简称“新农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端正,政治立场坚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有内地户籍,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对应业务知识储备。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电商直播、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人员优先招引。
二、优先招引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招引:
1.具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的实践经验,能够有效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助力群众增收致富;
2.可将户籍迁至所分配行政村,能够将先进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灵活融入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
3.熟悉电商运营、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等平台运用,能够开拓农产品市场、优化农业生产链条,提升生产效率与经济效益;
4.综合文化素养较高,具备创新思维与敏锐的市场意识,注重自我能力提升,能够适配新型农业发展节奏。
三、待遇保障
(一)薪酬待遇。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月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录用合同,月工资不低于4830元。
(二)基础福利。签订正式录用合同后,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可享受镇政府干部流转宿舍居住权益。
(三)集体经济增收奖励。对领办创办村级实体经济组织(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人员,与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约定年度增收目标,完成对应目标后按档次计提奖励:
年度增收10万元(含)—20万元的,按增收额的5%计提;
年度增收20万元(含)—50万元的,按增收额的6%计提;
年度增收5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增收额的7%计提;
年度增收100万元(含)—300万元的,按增收额的8%计提;
年度增收3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增收额的9%计提;
年度增收500万元(含)以上的,按增收额的10%计提。
(四)学历补助。大专学历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月补助2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月补助300元。任职期间通过在职教育提升学历的,自取得学信网对应学历认证的次月起,执行对应档次的学历补助标准。
(五)落户配套政策。鼓励“新农人”携亲属在任职村落户,落户后优先享有本村土地流转权益,可依法依规申请宅基地,同等享受当地村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政策。
四、发展晋升渠道
1.对表现优异、贡献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推荐作为“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2.依法依规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两委”干部,且符合自治区党委乡镇公务员、事业编制招录(聘)相关规定的,按规定程序推荐参加招录(聘)。
五、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6日。
六、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塔什艾日克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小亮、马鹏丽
联系电话:18899244767、19999725093
转自:https://mp.weixin.qq.com/s/Al5USDYHLOQouqEmfzrwqw